第十一条 考生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登录我院高职扩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182.254.150.113:8812/)填报专业志愿,完善个人信息并打印准考证,并于2019年11月1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参加相应测试。
第十二条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入学申请者,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对于中职毕业生的入学申请者,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由我院组织文化课考试,主要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各门课满分100分共300分。
对于高素质农民、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的入学申请者,由我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与本人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300分。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工作依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对于获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入学申请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进行预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9年11月5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预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11月7日8:00至2019年11月1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统一注册报到,并签订《入学确认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按学年收取。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经省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考生每年补助6000元、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高不超过8000元。
(2)优惠政策:本次扩招录取的新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①所有入学新生第一年统一减免学费1600元;②经省教育厅认定的榆林籍“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孤儿考生三年学费、住宿费全免;③经学院认定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免除当年学费、住宿费;④退役军人相关学费补偿,按现行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其它优惠政策。
(3)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9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