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监督方案实施、审议重大问题、处理考生申诉、确定录取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负责人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各相关专业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各招生专业完成命题、测试、阅卷、面试等工作,依法依规完善过程和重点环节,并将相关过程材料和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处。
3.各招生专业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组建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组和面试考核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笔试命题组专家不少于2人,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命题,学术背景类似的不同招生专业可以采用同样的笔试试题进行测试;面试考核组专家应由不少于5人,另配记录人员1名,现场独立打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于面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参与人员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审定,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学院应做好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确保测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4.校研究生处在复试全过程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履行监督义务和管理责任,做好政策和信息的公布和解释,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公平公正。
2019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