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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报考须知

2019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报考须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5 07:27:00 解决时间:2019-01-13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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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须知

(一)2019年我校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各省省统考(联考)成绩。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4、美术类以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5、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费180元,学费8800元/学年。

(三)校考报名

1、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2、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在河北招生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具体报名、考试、合格线划定等有关事宜请查阅河北体育学院招生简章。

3、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宜春学院与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九江学院和上饶师范学院五校协作组织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校考。

4、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5、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cxyzsjyc])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3201962。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统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统考成绩;其中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在河北招生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所含四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核。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六)信访申诉渠道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宜春学院纪检监察处:0795-3201923。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13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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