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的学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录取结束后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学校将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及报到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并取消录取资格。
1、凡符合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3000元/生/年。
3、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开设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7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被录取的新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高为8000元。
5、宁夏籍全日制高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6、燕宝助学金:宁夏籍优秀高职学生可享受燕宝助学金2000元/年,连续资助三年。
7、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8、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银川能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银川能源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联系电话:0951-8409260 8409278 8409382 8409201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王太堡(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109国道旁,银川公交312路到银川大学站)。
第六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银川能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八章附则
2019年银川能源学院高职扩招报名及考试报名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