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
计算公式:
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复试成绩有不合格科目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延边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9年延边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