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按照专业(类)来高考录取的学生当中,如果不愿意参加工学类专业分流的学生则不进行专业分流,并直接占相关专业分流人数名额。
如果愿意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申报志愿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等5个专业(类)当中的3个专业(类)(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按学院内各专业确定的专业分流人数,根据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按专业分流志愿优先次序(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从高向低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公布已录取专业学生名单。
(二)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两门大学数学课程的成绩合高者排序在前。
(三)通过专业分流后,无法分流到学生志愿的专业,则分流到原来所属专业。
(四)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分流到原来所属专业。
(五)根据吉林省高考考生中朝鲜族考生与非朝鲜族考生的院校代码不同,在专业分流过程中,面向吉林省考生中的朝鲜族学生采用同样的专业分流方式独立实行专业分流。各专业的朝鲜族学生专业分流人数比率与专业容量比率相同。
(六)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结束之后,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机械类内部具体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内部具体分流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4个专业。
2019年延边大学工学院大类专业分流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