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范围内,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一)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专业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二)第二学期16周前,各专业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状况,向学生发布相关专业介绍资料。
(三)第二学期16周内,由学院公布当年专业分流计划和工作程序,进行动员。
(四)第二学期17周-18周,组织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学院按班级导出第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第二学期18周,学生正式申报,每位学生需填写《第一轮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六)第二学期18周的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允许学生调整专业分流志愿,之后不允许再对专业分流志愿进行调整。
(七)第一暑期学校1周-2周,学院进入专业分流具体录取操作流程,每位学生需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八)第一暑期学校2周的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点前,将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进行书面申诉,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申诉)。
(九)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做好专业分流前后的相关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学院各专业教研室按照专业分流前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十)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延边大学工学院大类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