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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