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高职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推进高职扩招会议精神,确保我院2019年第三次高职扩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码:81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邮编:716000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信息网:http://jcb.***/
招生咨询电话:0911-8262812;0911-8262811。
第四条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原延安师范、延安教育学院、延安农业学校、延安财校、延安卫校、延安林校、延安机电工程学校、延安技校等10所大中专院校先后整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设有石油和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士官学院(军事教学部)等13个教学业务机构。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75人,教授36人,副教授148人,拥有校内10大综合实训中心、150个实训室和212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延安市重点实验室3个。学院是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培训基地、清华大学后勤员工培养输送基地、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员培养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BIM专业应用技能培训基地、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培训基地、延安市干部培训基地、延安市会计职称培训考试基地、延安市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办公室(内设六个工作小组),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联系上级部门,负责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做好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宣传、生源组织等工作,负责组织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和招生考试相关经费的使用安排等工作。
第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高职扩招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业有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护理、学前教育、石油工程技术、电梯工程技术。
第九条 申请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初中毕业满3年);
2.户籍要求: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须提供劳动合同)。
已参加本年度高考统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高职扩招专项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条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根据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2019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第三次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