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按照《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统筹全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市教研中心具体组织、指导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县区成立由教育行政、教学研究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定辖区内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研制不同年段的评价内容或细则;负责辖区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监督、推进,以及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建立与省、市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连接的管理平台。
2.明确责任主体。学校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工作。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目评定小组,具体负责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制订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示、展示制度,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库(室)。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并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录入信息数据,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资料。
3.强化宣传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要加强过程监控与工作评估,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要建立检查制度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延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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