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实记录。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研制符合本校实际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案例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计入学生成长记录袋。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材料形式可采用文字、照片、录像等多种方式。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陈述报告,按照《延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内容及时做好记录。
2.民主评定。学校要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等五个发展维度,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议相结合进行评定。教师要引导学生在互评中学会评价分析和交流、合作与分享等,了解自我,明确发展努力的方向。
3.公示审核。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用于录入档案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信息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关事实材料、活动记录、学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描述等内容,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有关教师审定后签字确认,再由所在学校统一录入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后生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均有权查看相关内容。
5.形成档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库和纪实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档案主要内容有:①主要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②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综合描述评语。③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教师综合描述文字要客观、准确揭示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不得随意更改。
答案来源于:2019年延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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