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
1.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的上线考生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必须参加政审。区内考生由各地(市)招生办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组织考生政审,借考考生参加报名所在地政审。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政审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在返藏前组织完成。
政审须如实记录考生本人简历、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与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具体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另须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细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3)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盜行为的。
3.内地西藏中职班录取考生,须参加各地(市)教育局组织的政审工作。
(二)体检
1.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的上线考生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区内考生由各地(市)招生办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借考考生在中考结束后统一参加借考考区组织的体检。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体检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在返藏前组织完成。
2.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内地西藏初中班(校)须与当地卫生部门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体检准确性,严防错检、漏检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内地西藏班、中职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藏教厅[2011] 25号)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加盖医院公章方有效。除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外,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复查。擅自复查者,其结论一律不予承认。
3.对既往病史及家族病史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并签字确认,因个人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
4.内地西藏中职班录取考生,须参加各地(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工作。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是否体检由招生学校决定,如需体检,可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5.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
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政审和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