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的上线考生和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必须参加政审。区内考生由各地(市)招生办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组织考生政审,借考考生参加报名所在地政审。内地西藏初中班(校)考生政审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在返藏前组织完成。
政审须如实记录考生本人简历、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与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具体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另须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细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3)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盜行为的。
3.内地西藏中职班录取考生,须参加各地(市)教育局组织的政审工作。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
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政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