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西藏高中班(校)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统一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内地西藏中职班参照执行)。经学校复查:
1.确实患有不符合招生 体检规定但体检未查出的疾病或患有疾病、三个月内不能治愈、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予以退回区内。退回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负贵接回,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民厅[2010] 10号)精神妥善安排其就学,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协调处理。
2.确因新生入学后患病的,原则.上应安排在当地治疗,其医疗费用自理。三个月内不能治愈、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可申请休学,休学时间不能超过一年;休学期满,经县级及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复学,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凭休学证明和医院康复证明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满任未康复的,不再保留内地西藏班学籍。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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