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代聚居(二代及以上)在藏的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藏。
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非农牧民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在职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无单位的,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必须为非城镇户籍,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县/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
(2)汉族及区外少数民族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且父母至少一方必须在藏工作满八年及以上(截至当年4月30日),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工作时间,是否系进藏干部职工亲生子女。
(3) 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原则,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且填报有相应志愿, 没有志愿不予录取。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各地(市)教育局、录取学校、家长(考生)留存。
(4) 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病毒性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病史、抑郁症,无耳聋、足跛等严重影响学习的考生。
(5)那曲、阿里考生可适当照顾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
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内地西藏高中班(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70%,扩招计划用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具体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