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凡申请我院的考生,完职扩招补报名后,于2019年8月26日8:00-17:00在我院招生处确认信息,领取我院高职扩招准考证。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及时间
(1)报名身份为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未录取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笔试,使用高考统考成绩代替(不含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开命题)。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张试卷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
测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下午13:30-18:00。
(3)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学院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4)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院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直接录取。
考试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三条我院于2019年8月30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公示。
第十四条录取考生于2019年9月5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对录取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学院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均无需另外加试。
第二十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后进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人才培养。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高职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文史类、理工类均为55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1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681888 029-33681999
传真:029-33680001
学院网址:http://www.***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我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2019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申请报名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