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题考试:高职单招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00分,文化知识考试(笔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200分。面试包含心理健康测试环节,没有通过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免文化知识考试,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两科等级成绩直接转换为文化知识成绩,成绩转换办法如下:A:95分、B:85分、C:70分、D:50分,其它等级计0分。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中职毕业生(含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主要考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大纲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试实行闭卷笔试,两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情况、专业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采用分组实操测试。凡已获得县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可免于参加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计分方法如下:(1)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计190分;(2)参加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计200分;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计190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计180分;县级三等奖计170分。
2.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设在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48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考生类别3月31日上午3月31日下午9:30-11:3013:30-18:30中职生与其他考生文化知识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含心理健康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含心理健康测试)
3.录取规则: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我校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首先,根据文化考试与职业测试的总成绩确定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没有通过心理健康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入学。3月5日前,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报送我校审核、公示;3月6-8日,由我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免试进入我校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5.考生已被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得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转学;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