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