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是200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2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3.27万平方米,现有23个管理部门、14个二级学院,31个本科专业。近年来,学校积极推进本科建设,加快转型发展,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的发展。现有在职教职工650人,其中正高职称48人,副高职称206人,高级职称教师比达到46%;引进和培养博士57人、硕士328人,高学历教师比达到71%;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2人。学院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完善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室。建有千兆校园网及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等实验室,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机测考点。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分类招生工作,由分管招生的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分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成立监察机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对分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次的。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考试时间及内容:
分类招生考试第一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3月16日;
分类招生考试第二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4月20日;
测试在我校市内校区举行,具体考核要求在我校招生与就业网站查询。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按照要求参加考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7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考生需参加学院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作为报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