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688号;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西段。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升本、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职扩招二次单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