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专业大类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缺考处理: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免试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分情况处理: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考生中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中的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职业技能总分小于或等于75分的不予录取。
5、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可转专业。
2019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一阶段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