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按照牵头院校提供的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缺考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我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4)如果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规则与一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2019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