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计分办法: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之和作为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3.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我校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4.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5.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9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9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7.通过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2019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8.被我校预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确认录取(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在与学校签订《诚信协议书》后,我校发放预录凭证。
9.第一批正式录取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数,我校将从同一类别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顺序替补录取考生。
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与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