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在复试阶段由我校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于复试期间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体检有疑问且复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