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新规定办理。
3.除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