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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2019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00:50:00 解决时间:2019-04-26 14:27

满意答案

六、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50%×(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初试成绩的查询、复试成绩录入、拟录取管理上报等工作(复试的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的下载专区下载)。学院需在5月7日前报送全部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考生可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拟录取结果。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

5月7日前 各学位点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7日左右 研究生院电话通知被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

5月30日前 档案全部到校者视为正式录取;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该指标回收由学校统筹。

7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4.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2019年5月30前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逾期未调入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19年5月30日前告之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学籍。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4-2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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