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考生成绩和单招计划,依据招生录取办法确定录取名单,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分数线划定:单招考试总成绩为职业技能测试与文化综合测试成绩之和,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报考人数同比例分配各单招专业计划数;按参加单招考试考生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依次比较技能操作、专业知识、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类别各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之和不超过该类单招总计划数。
3.优录政策:
对于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经核实无异议,在报名参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享受职业技能加10分的政策,并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可认定职业技能测试为满分,并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4.信息公示和发布:学院根据录取规则及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后,将拟录取单招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2019年技能高考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