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确有问题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对其组织第二次复试,其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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