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信访办负责调查、处理。受理投诉、申诉或举报时限为复试期间-复试结束后7天内。对投诉、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