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前各院所将评审细则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科;9月12日前,各院所须将评审细则、评审通知、评审名额进行公示。各二级学院评审公示完毕后于2019年9月27日前报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学校进行审定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包括:
(一)宣传、公示情况:名额分配、评审细则、通知、评审结果公示等照片、截图、网页打印版。(按类别分别上报)
(二)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会议纪要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按类别分别上报);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报告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按类别分别上报);
(四)研究生奖学金汇总名单(按照附件1格式整理)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一式两份)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5,只能一张纸,双面打印,不能加页,一式两份,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附件6】,签字盖章后返回二级学院一份)纸质版;
(六)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发放表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一式两份,附件7、8,样式用Excel);
(七)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一式两份,附件9、13);附件9-附件13的研究生学号、名字和专业等全部选用附件15:《研究生名单》里面的信息,不得更改,同时附件15因涉及研究生身份证信息,请勿外传。
(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资助一览表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一式两份,附件14);
(九)国家奖学金二级学院评审通过人员的申请材料(含评分表附件2)复印件(审核人签“已核原件+审核人姓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返回二级学院归档保存)。
(十)汇总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人简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附件16)。
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重要提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