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1.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2.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学校将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学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3.学校于9月5日在我校官网公示预录取名单;9月6日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9月7在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4.在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录取结果。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文化考试成绩仍出现相同时后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5.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能转学。
2019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次单独录取程序及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