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方式
录取批次: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
招生代码:4326
专业代号:01英语(文史)、02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03应用物理学(理工)、04应用化学(理工)、05生物技术(理工)、06英语(理工)
(注: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1号)文件,熟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注意事项;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学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多不超过20分),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生计划的,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四)考生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郴州市教育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郴州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7日前寄送达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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