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指标范围内,考核与拟录取分以下步骤进行:
1.导师推荐
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对报考学生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为思想品德、基础能力、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导师向培养学院明确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该生就读。
2.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申请者外语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学术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研究潜力。为了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培养潜质,学院在面试前组织笔试。学院将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责任,规范和尊重申请人所申报的博士生导师在选拔中的学术意见的同时,重点参考学院考核小组的意见。
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硕士专业情况,根据“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提取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英语(外语)课程成绩和两门核心专业课程成绩,作为进入面试审核申请人的初试成绩,分别为“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学院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信息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姓名、硕士专业、硕士课程平均分、考核成绩(百分制)/拟申请博士专业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