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学院须在复试录取细则中明确本学院的初复试权重,但初试成绩权重须在50%~70%以内,复试成绩权重在30%~50%以内。
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各部所占权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
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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