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参加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向理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
2.硕士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证书
4.申请博士学科相关专业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书
5.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
6.学生认为的可以证明自己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其它材料
(二)材料审核
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面试审核。
(三)面试审核(复试)
进入面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面试。原则上面试小组由报考导师担任第一评价人,面试小组由本学位点相关专家构成,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复试成绩=面试专家打分加权平均值(外语考核占30%,学术水平考核占7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报考导师权值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