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考和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课程;
5.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优秀,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潜质;
6.本校2016级、2017级学术型研究生(均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申请硕士学位);
7.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