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成绩总分,由“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录取低控制线,依据各县(市、区)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拟录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确认录取期间,考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必须提前说明;如果录取后不按期入学就读,将作为诚信问题记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