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处本次仅受理自然科学类项目。
2.有平台的学院,以平台推荐,不能再次以学院重复申报。
3.平台(学院)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名额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以及存在并列情况的,科技处不予受理。
4.获得推荐资格的省科技厅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的申报项目或者不限项申报的项目,可直接进行网络申报(http://61.138.203.166),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如在系统中无账号和密码,可通过科研秘书咨询单位密钥注册申请账号);其他限报的申报项目,先行申请提交申请书(网络系统封面下载)(一式2份),待获得推荐到科技厅的资格后,再进入系统填报。
5、获得推荐科技厅资格的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审核后打印《云南省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双面、A4)各一式2份,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一并上报科技处513。
6.本次材料若涉及校章、法人签章的由科技处统一盖章;财务处部门公章(预算书)及涉及签字的,请申请人自行处理。
7.所有类型的项目均由平台(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8.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各位老师先截图询问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留言QQ给项目科,我们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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