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4)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2019年9月1日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