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进档考生按照校考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拉通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校考总分相同,再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3、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声乐/器乐的省份以及必须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4、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