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科一般不接收考生调剂复试;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或复试后合格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接收少量考生调剂复试。详细的调剂学科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由学院在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调剂专业、缺额等信息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2. 除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MBA 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和唐山研究生院外,其余各招生单位非全日制招生均不接收调剂复试。
3. 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考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考试科目为数学三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报考专业学位类型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学位类型的学科专业(临床医学除外)。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
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 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 我校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代码:085213)、电气工程(专业代码
085207)、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5201)可接收少量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到我校该项计划复试。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为:在我校调入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10分、单科成绩要求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各学院确定的相应学科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要求,且该学科专业可接受考生调剂复试。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且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若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名额由学校根据调剂申请情况统筹下达相关学院。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总分≥305分,满分为100分的单科≥43分,满分超过100分
的单科≥129分)。
为确保生源质量,确保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各学院可在上述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剂复试要求并在网上公布,但务必要坚持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高质量生源的工作原则。
2019年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关于调剂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