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拟录取总成绩为标准进行拟录取,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注:硕博连读考生录取总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拟录取总成绩为标准进行拟录取,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注:硕博连读考生录取总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拟录取总成绩为标准进行拟录取,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注:硕博连读考生录取总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2019年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