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3) 复试考生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攻读(非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在职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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