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原则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3) 复试考生按照拟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攻读(非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在职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统考生:初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硕博连读:面试成绩×90%+科研×10%
其中面试成绩应不少于60分(否则视为未通过复试),拟录取综合成绩低
于60分不予录取。
科研得分按如下统计:
(1) 论文得分(仅统计正式发表或有录用通知的论文)
SCI论文10分,EI检索中英文期刊论文6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分(不含增刊和会议收录EI论文),科技核心论文2分,其他期刊(含核心期刊增刊、会议EI论文等)论文1分,其他论文0.5分(含会议摘要)。
论文得分=∑论文级别得分×该级别论文篇数×作者排序系数
注:第一作者计入系数1.0,无论第一作者是否为导师,第二作者按系数0.5计入,第三作者按系数0.1计入,其他作者不计入。
(2) 专利得分(仅统计已授权的专利)
发明专利按照1篇EI论文统计,实用新型按照一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统计。
专利得分=∑折算论文级别×折算论文篇数×发明人系数
发明人系数:第一发明人1,第二发明人0.5,第三发明人0.1,其他
(3) 科研项目得分(仅统计主持人为学生的项目)。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校级2分。
科研项目得分=∑项目级别×参与人系数
参与人系数:项目主持人1,其他参与人0.2。
科研得分=论文得分+专利得分+科研项目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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