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拟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2019年硕士招生计划和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我院各专业招生名额。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每位考生的总成绩。在各专业确定的名额内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2019年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口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