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目按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资格名单。资格名单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各项目资格名单人数不超过其拟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调整后的计划数)的2倍。优秀等级仅在重点建设项目中产生,根据项目急需程度在资格名单中确定,优秀等级公布人数上限为7人,优秀等级专项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资格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