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及《西南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博士生培养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试点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为核心,宽进严出,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在博士生培养期间实行全周期质量管理,对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均有低要求。
第三条 入学申请人和导师双方在同意第五章“申请考核制导师和博士生低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进入“申请考核制”招生程序。“申请考核制”导师方面包括个人申请、博士招生单位综合能力审核、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学校审批四个环节。
第四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及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符合条件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
第五条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凡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四)攻读方式为全日制。
第六条 入学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考生简历(基本情况及从本科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二)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三)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四)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类奖项证书等复印件。近3年来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发表英文SCI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以第一作者发表EI以上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3)以第一作者发表CCF推荐的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
(五)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成绩要求如下:TOEFL不低于80分;雅思不低于6.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60分;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经历(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月);近3年来发表英文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六)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七)根据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
(八)西南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第七条 学院将对所有入学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入学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八条 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详细的综合能力考核方案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测试和考核时间、地点应提前在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第九条 所有“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按《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及其相关程序进行。
第十条 根据《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进行信息公开和录取。
2019年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计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拟招生指导教师的条件及要求按学校当年度招生文件要求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