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指导博士生期间,应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纵向课题。
2. 博士生指导教师应该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通信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应该为指导教师独立指导的研究生)三年内在SCI期刊A1论文1篇以上或者A类论文3篇以上。
3. 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思想政治,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负全部责任。
4. 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博士生学习期间,资助博士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交流(含教育部博士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等)不低于两次。为提升国际化水平,原则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在学期间要有在海外访学的经历;或者博士生导师联系海外同行专家共同指导博士生科研工作(以成果方式,如论文署名等形式考核)。
2019年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计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拟招生指导教师的条件及要求按学校当年度招生文件要求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