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复试笔试考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笔试考分相同的情况下,复试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调剂复试的考生,不参与一志愿考生排序,按照公布的调剂计划,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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