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招生计划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拟招生计划数如下:
专业名称统考拟招生计划专项拟招生计划(0201Z1)法律经济学1(030101)法学理论5(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30104)刑法学9(030105)民商法学151(030106)诉讼法学10(030107)经济法学152(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030109)国际法学5(0301Z1)金融法学5(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511(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15(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401(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15
终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地址:http://yz.***.cn/chaxun/yzbwww/zsml/ss/ssml2019.html)。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需要完成该三项测试。专业面试按报到时的抽签顺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外国语测试根据分组,按照各专业面试时间段排队随机进行,请各位考生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参加。
复试笔试成绩、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和复试外语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科学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0%
(2)专业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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